实用新型和发明同属于专利,但两者的性质有较大的区别:一、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体不同;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三、申请流程不同;四、专利特权保护的客体不同。
中国专利法对于专利的申请有三种类型的区分,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对我们的声明利益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不同的专利申请有各自的规则与流程,而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中,实用新型和发明较为相似,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一下两者各自的定义,才能避免搞混。
一、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体不同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发明可以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创造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可以在获得专利权时,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直接用于工业生产。
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规定: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的特点要突出,进步要显著,而实用新型只要求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可以。
三、申请流程不同
发明的审查程序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
实用新型的审查程序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
四、专利特权保护的客体不同
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或构造的产品。
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区别有以上四点,虽然两者看起来有些相似,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混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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