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管理是出版者用来控制被保护对象的使用权的一些技术,这些技术保护的有数字化内容以及硬件,处理数字化产品的某个实例的使用限制. 本术语容易和版权保护混淆。版权保护指的应用在电子设备上的数字化媒体内容上的技术,DRM保护技术使用以后可以控制和限制这些数字化媒体内容的使用权。
数字版权管理是随着电子音频视频节目在互联网上的广泛传播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技术。其目的是保护数字媒体的版权,从技术上防止数字媒体的非法复制,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使复制很困难,最终用户必须得到授权后才能使用数字媒体。
数字版权管理的特点
针对数字作品特点,数字版权管理应具有如下基本特性。
1、开放性。网络数字环境是开放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不依赖于特定平台和处理方法。
2、标准化。数字版权管理体系应具有统一的标准,适用于任何网络数字资源的创建、传播和使用过程。
3、可靠性。DRM用于对数字作品的版权管理,与各参与方的切身利益相关,并可能用作法律证据.因此必须是可靠的。
4、可扩展性。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具有不同的规模,传播方式在不断变化,数字作品内容和形式也在爆炸性增长,数字版权管理体系必须具有无限扩展性来适应这些变化。
5、互操作性。互联网是一个大型的分布式网络,分布式管理,同时又相互连接,数字版权管理必须与之相适应。历史原因造成目前的各种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并存的现状,数字版权管理标准尚未形成。因此所有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都应当具备互操作性,可以相互连通,共同管理互联网上数字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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